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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簽證—外籍人士 (專業人士來港就業)

此計劃提供予有意來港就業之非本地人士,但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申請來港工作。此計劃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除適用於商界及金融界的專業人士外,同時也適用於藝術、文化、體育以至飲食界的優才和專才,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2022年施政報告宣佈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如僱主引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的13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招聘的職位年薪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

入境處會就每宗申請進行個別的審批,根據此計劃來港就業的申請,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人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或任何保安理由拒絕該申請;
  2. 申請人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即指擁有相關範疇的學士學位,或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及經證明的專業能力而且擁有有關經驗和成就的證明文件;
  3. 申請人必需已獲得聘用,而該職位需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相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
  4.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需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水平大致相同;
  5. 保證公司確實有該職位空缺提供;
  6. 保證公司之業務及財政狀況的穩定性亦是考慮因素之一。

注意:此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所需文件

申請人

  1. 申請人之個人簡歷(學歷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需於個案確認後提供)

保證公司

  1. 公司簡介(公司成立背景、業務範圍/產品詳情、公司員工架構);
  2. 公司網址;
  3. 公司的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公司章程、周年申報表之副本;
  4. 公司的經濟狀況證明(例如審計報告、利得稅報稅表、銀行月結單等);
  5. 此職位空缺的工作範疇、及入職要求;
  6. 與申請人之僱員合約(包括薪酬、福利、職責詳請等)

處理時間

入境處一般需要四至六星期處理申請,當中可能有問題提出,因此,整個個案申請,需時約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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